博樂市自然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拍賣出讓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文件規(guī)定,經博樂市人民政府批準,博樂市自然資源局委托新疆***交易中心以拍賣方式出讓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qū)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交易平臺
(一)出讓人
名稱:***
場所:***
(二)交易平臺
名稱:***
場所:***
(三)拍賣人
名稱:***
場所:***G12棟
二、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宗地編號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積(㎡)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年)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出讓起始價(人民幣:***) | 增價幅度(人民幣:***) | 競買保證金(人民幣:***) | 備注 |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限高(m) | |||||||||
KJ- ****** | 賽里木湖名勝風景區(qū) | 6 ****** 2 | 旅館用地 | 40 | ≤1.4 | ≤40 | ≥35 | ≤20 | ****** 3484 | 10 | ****** 6742 |
注:***《勘測定界報告》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競買申請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2.按規(guī)定繳納競買保證金;
3.未在失信聯(lián)合懲戒名單有效期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出讓方式
(一)出讓方式:***
(二)公告時間及地點
1.公告與展示、報名時間:****-**-**日10:*******-**-**日19:***(北京時間,下同)。
2.報名地點:***。
3.拍賣會時間:****-**-**日11:***。
4.拍賣會地點:***。
五、交易流程
(一)報名資料
單位:
1.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三合一);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3.授權委托書;
4.競買申請書;
5.信用證明;
6.要求的其他資料。
自然人:
1.身份證;
2.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3.競買申請書;
4.信用證明;
5.要求的其他資料。
競買申請人應在報名期內持報名資料掃描件一式三份到博樂市自然資源局辦理報名手續(xù),每份資料須本人簽字或加蓋公章。
備注:***。
(二)資格確認
競買申請人提交報名材料后,拍賣人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核通過后獲取拍賣出讓文件并簽訂相關文件,拍賣人出具《競買資格確認書》,競買申請人取得交易資格,成為競買人。
(三)拍賣會
競買人攜帶公章、身份證原件、《競買資格確認書》原件等,于****-**-**日11:***。逾期未參加的視為放棄,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競買保證金的繳納和處置
1.競買申請人應于****-**-**日19:***。
2.未競得單位的競買保證金在拍賣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利息。競買人有違約行為的,按規(guī)定和約定處理。
3.買受人應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時間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繳納出讓金后,辦理競買保證金退還手續(xù)。買受人棄權或違約的,成交結果廢止,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買受人確認原則及成交確認書簽訂
1.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公開競價方式,以“價高者得”的原則,不低于底價的最高出價者為買受人。
2.拍賣成交后,買受人與出讓人、拍賣人當場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成交確認書》,按規(guī)定的時間簽訂出讓合同,并按《關于自治區(qū)***交易中心收費標準的通知》(新發(fā)改醫(yī)價[2010]1809號)規(guī)定標準,自拍賣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拍賣人繳納交易服務費。
七、對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對交易過程產生的異議,由拍賣人負責解釋。對出讓標的產生的爭議,由出讓人負責解釋。
八、風險提示
1.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閱讀出讓公告及拍賣文件,了解宗地現(xiàn)狀;一旦提交競買申請并繳納競買保證金,即視為對出讓標的、出讓公告及拍賣文件內容全部理解、無異議,自愿受其約束,并對相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2.因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重大調整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人和買受人應按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出讓宗地的建設應符合相關要求,開發(fā)建設手續(xù)等事項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二)該地塊為現(xiàn)狀出讓,涉及通電、通水、出入通道、土地平整、殘余建筑垃圾等附著物的清理以及其他設施的遷移等均由土地買受人按照相關部門要求及項目開發(fā)需要實施,出讓宗地范圍內的水、電、暖、氣、通訊、排污管道等保持現(xiàn)狀使用。土地出讓后,上述設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由買受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xié)商解決,并承擔所需費用。
(三)現(xiàn)場踏勘:***(費用自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買受人違約,并將其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名單:
1.買受人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成交確認書》,買受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
2.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付清合同約定土地出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等相關費用的;
3.買受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者隱瞞事實的;
4.采取行賄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者競得的;
5.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違約行為的情形。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事宜可瀏覽:
1.中國土地市場網https://www.****.com/
2.***交易平臺(新疆)***交易網http://xjboz.****.cn/
3.新疆礦業(yè)網http://www.****.com/
4.公拍網https://www.****.net/sf/
(六)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七)買受人棄權或違約的,成交結果廢止,除承擔本公告和拍賣文件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有關規(guī)定。
十、繳納競買保證金賬戶信息
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業(yè)部
開戶賬號:************
十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博樂市自然資源局:***
聯(lián)系電話:****914
新疆***交易中心:***
聯(lián)系電話:****101 ****519
博樂市自然資源局
新疆***交易中心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