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關于施甸縣2025年土地整治項目工程量復核及新增耕地核實認定(第二批)競爭性磋商的公告
項目概況 施甸縣2025年土地整治項目工程量復核及新增耕地核實認定(第二批)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保山市東升 ******限公司 (保山市隆陽區(qū)象山路53號)獲取采購文件,并于****-**-**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2025〕56號
2.項目名稱:***新增耕地核實認定(第二批)
3.采購方式:***
4.預算金額:**3萬元 ,最高限價:**3萬元 。
5.采購需求:***,磋商申請人可根據(jù)企業(yè)實際情況對2個標段中的一個或多個標段同時提出磋商申請,同一磋商申請人最多只能成交一個標段,按標段順序進行評審推薦。
標段號 | 序號 | 標的名稱 | 建設規(guī)模 | 預計新增耕地數(shù)量 | 預計新增水田規(guī)模 | 預計新增糧食產(chǎn)能 | 工程量復核最高限價(萬元) | 新增耕地核實認定、核實舉證入庫最高限價(萬元) | 備注 |
一標段 | 1 | 保山市施甸縣仁和鎮(zhèn)瓦房等4個村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 | 82.63 | 54.36 | 0 | 2.48 | 3.28 | 3.50 | 本標段標涉及的項目原設計單位不得參與本標段的磋商申請 |
2 | 保山市施甸縣仁和鎮(zhèn)五樓村土地整治(補充耕地) 項目 | 256.70 | 187.49 | 0 | 11.25 | 4.43 | 3.50 | ||
3 | 保山市施甸縣仁和鎮(zhèn)菠蘿登等4個村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 | 172.96 | 123.63 | 0 | 5.44 | 3.59 | 3.50 | ||
一標段最高限價:**0萬元 | |||||||||
二標段 | 1 | 保山市施甸縣仁和鎮(zhèn)茨菇村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 | 107.55 | 91.13 | 0 | 3.65 | 3.00 | 3.50 | 本標段標涉及的項目原設計單位不得參與本標段的磋商申請 |
2 | 保山市施甸縣由旺等2個鄉(xiāng)鎮(zhèn)永福等5個村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 | 54.95 | 28.34 | 0 | 1.42 | 3.00 | 3.50 | ||
3 | 保山市施甸縣木老元鄉(xiāng)木老元村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 | 63.15 | 37.09 | 0 | 2.23 | 3.00 | 3.50 | ||
4 | 保山市施甸縣由旺等3個鄉(xiāng)(鎮(zhèn))中村等4個村土地整治(提質改造)項目 | 131.46 | 0.00 | 108.48 | 1.09 | 3.03 | 3.50 | ||
二標段最高限價:**3萬元 |
6.合同履行期限:***相關成果報告。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評審時給予小微企業(yè)價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yè),其產(chǎn)品或服務在評審時給予相同的價格扣除。執(zhí)行政策文件:《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yè)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云南省進一步幫扶中小微企業(yè)紓困發(fā)展工作方案》(云政辦發(fā)〔2022〕42號)、《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特定資格要求:
3.1.1資質要求:***證書(含乙級);
3.1.2項目負責人要求:***;為磋商申請人在職員工,提供2024年6月至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任意1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
3.2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3.2.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ǎng)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失信被執(zhí)行人”“稅收違法黑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被列入《***采購網(wǎng)》“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
3.2.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后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日至****-**-**日23時59分止;
2.地點:*********限公司 (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qū)象山路53號);
3.方式:***機構郵箱(b ****** 163.com)進行信息登記,并與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后由采購代理機構發(fā)送到磋商申請人指定郵箱:***、企業(yè)資質證書、項目負責人職稱證書、法人身份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注明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4.售價:***。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
地點:*********限公司 二樓會議室。
五、開啟
時間:****-**-**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
地點:*********限公司 二樓會議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磋商保證金:
1.1金額:***:¥ ****** 00元【貳仟元整】;二標段:¥ ****** 00元【貳仟伍佰元整】;
1.2提交方式:***、網(wǎng)銀、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xiàn)金形式提交;
1.3保證金須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到達指定賬戶,采用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或其他非現(xiàn)金方式提交保證金的,按照國家現(xiàn)行規(guī)定實施。到賬時間以項目專項賬戶實際到賬時間為準,未按時到賬的保證金視為未提交。
采用轉賬的方式提交保證金的,保證金賬戶如下:
開戶名稱:*********限公司
開戶銀行:***
賬號:********356
匯入地址:***
匯款提交查詢電話:***-****
財務聯(lián)系人:***
注:***段號
2.公告發(fā)布媒介
2.1本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發(fā)布媒體:《***服務平臺》《中國采招網(wǎng)》《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
2.2供應商在參加采購申請之前務必認真閱讀競爭性磋商公告全部內容;競爭性磋商公告或競爭性磋商文件如有變更,將在以上網(wǎng)站或以書面形式發(fā)布。
3.代理服務費:***,由成交供應商支付。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
地址:***
聯(lián)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限公司
地 址:***
聯(lián)系方式:***-****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項目聯(lián)系人:***
電 話:***-****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
電 話:***-****